为了应对美国政府自2019年5月10日起将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%提高到25%,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5月13日宣布,决定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,对已实施加征关税的600亿美元清单美国商品中的部分,提高加征关税税率,分别实施25%、20%或10%加征关税。对之前加征5%关税的税目商品,仍继续加征5%关税。
同时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,根据我国利益相关方的申请,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,采取暂不加征关税、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退还已加征关税税款等排除措施。
此次宣布加征关税的商品中,包括不锈钢、镍等商品,具体如下: